電力體制改革不僅關系到經濟發展、能源安全,更牽動著環境保護、民生保障等重要領域,涉及政府、市場、行業等方方面面,影響主體多,覆蓋面廣而雜。因此,如何有效穩步地推進電力體制改革,確保千家萬戶享受到改革的成效,成為黨和政府持續探索的課題。
電力行業發展面臨挑戰 整體表現不容樂觀
2016年上半年,全社會用電量2.78萬億千瓦時,同比增長2.68%。經歷了2015年全社會用電需求不振的局面,2016年上半年用電需求開始逐步回暖。其中,用電量占比最大的第二產業上半年實現用電量1.98億千瓦時,同比增長0.53%,工業用電需求依舊停滯不前。
從用電增速看,上半年主要來自于第三產業和城鄉居民用電,用電量分別達到3709億千瓦時和3816億千瓦時,同比分別增長9.22%和7.7%。然而上半年,全國發電裝機容量仍持續高速增長,截至2016年6月30日,我國總裝機容量達到15.28億千瓦,同比增長11.3%,增速同比上升2.6個百分點。其中,水電裝機2.81億千瓦時,同比增長4.7%,增速同比下降1個百分點;火電裝機10.19億千瓦,同比增長7.9%,增速同比上升1.5個百分點;核電裝機2961萬千瓦,同比增長33.77%,增速同比上升9.27個百分點。我國電力供應能力持續過剩,行業整體表現不理想。
市場體制發展緩慢 制約電力行業發展
長期以來,我國電力行業市場體制發展緩慢,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沒有充分發揮,電力價格與市場供需狀況存在錯位,資源不足和資源過剩現象并存,企業活力沒有得到充分釋放,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產業的轉型升級。
2015年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提出了建立健全電力行業“有法可依、政企分開、主體規范、交易公平、價格合理、監管有效”市場體制的總體要求,相關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,但由于影響范圍廣、涉及利益主體多,電力體制改革仍存在較多困難。
深化體制改革 推動電力行業轉型升級
對于任何一個新興產業來說,政策的推動都是必不可少的。從前期的科研支持和示范項目推廣,到之后的成果轉化進入市場,再到完全商業化及大規模的市場應用,政府政策應在某些階段給予合適的、必要的政策支持。
而電力屬于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行業,深化電力體制改革不僅是行業發展的內在要求,而且對于提升我國經濟活力具有重要意義。目前,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推進,電力行業“去產能”、“調結構”壓力逐漸加大。政府首先應充分認識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作用,進一步理順電力行業各環節之間的關系,完善電力交易平臺,規范電力交易行為,突破電力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瓶頸,強化電力行業發展基礎;其次要積極推動電力直接交易,總結試點經驗,創新電力交易機制,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在電力交易中的作用;再次應完善市場退出機制,注重發揮市場機制在淘汰落后產能中的作用;最后還須健全電力行業創新機制,關注重大技術突破和重要技術進展,探討新一輪技術革命和產業革命對電力行業發展的影響,探索新型電力運營模式,推動電力行業持續發展。